各处室、二级学院:
为加强对校内兼课教师的认定、考查,保障教学质量,规范教学管理,经研究决定,校内行政人员、后勤管理人员等申请校内兼课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:
一、认定流程
1.认定:按照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校内兼课人员申请表的要求逐项落实;
2.试讲:通过认定的人员,参加由教务处及相关二级学院组织的试讲,申请人根据指定具体课程和章节内容准备试讲(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;
3.通过试讲的申请人,教务处将根据二级学院提供的课程设置及教学工作量的实际需要,择优安排教学任务。
二、补充说明
1.在我院有两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、学生评教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次的老师可以不参与试讲;
2.校内兼课教师原则上每周兼课不超过6课时(如有特殊情况增加课时,须由二级学院写出书面申请,报请分管教学院长审批)
各部门如有符合条件的老师,请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落实,申请表请于2010年6月25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科。
教务处
2010年6月13日
附: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校内兼课教师申请表
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