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各处系:
校园环境是塑造学生素质的场所,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它能够凝聚人心,激励师生开拓创新、奋发图强。为营造校园文化育人氛围,进一步展示学校优良的办学传统和先进的办学理念,拟将校园楼、路、桥、湖等进行命名。经学院研究决定,现将有关征集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1、学院楼名(编号1—6):
1号教学楼(编号:l)、2号教学楼(编号:2)、3号教学楼(编号:3)、4号教学楼(编号:4)、图书馆(编号:5)、行政办公楼(编号:6)。
2、院内河名(编号7—8):
南北纵向两条,东边的河(编号:7),西边的河(编号:8)。
3、道路名称(编号9—17):
(1)南北向共5条(编号9—13)
第一条(编号:9)教职工公寓楼东侧道路;
第二条(编号:10)教职工公寓楼西侧道路(1号教学楼东侧—专家公寓东侧;)
第三条(编号:l1)2号教学楼(西侧)—4号教学楼(东侧)—行政办公楼(东侧)—餐厅(东侧);
第四条(编号:l2)3号教学楼(西侧)—4号教学楼(西侧);
第五条(编号:13)体育场东侧道路;
(2)东西向共4条(编号14—16)
第一条(编号:14)1号教学楼(南侧)—2号教学楼(南侧)的东西向道路;
第二条(编号:15)行政办公楼(南侧)—8号教工公寓(南侧)的东西向道路;
第三条(编号:16)7号学生公寓(南侧)—专家公寓(南侧)—5号教工公寓(南侧)的东西向道路;
4、桥梁名称(编号17—21)
第一座(编号:17),8号教工公寓南侧桥面;
第二座(编号:18),图书馆北侧桥面:
第三座(编号:19),5号教工公寓南侧桥面;
第四座(编号:20),1号学生公寓南侧桥面;
第五座(编号:21),1号教学楼东北侧桥面。
5、湖名(编号:22-24):
(1)图书馆东北侧人工湖(编号:22);
(2)办公楼东侧人工湖(编号:23);
(3)办公楼南侧人工湖(编号:24)。
6、园林名称(编号:25-28)
(1)图书馆东北侧假山(编号:25);
(2)外教专家楼南侧园林(编号:26);
(3)办公楼东南侧竹林(编号:27);
(4)4号教学楼南侧园林(编号:28)
7、广场名称(编号:29-30)
(1)图书馆南侧,1、2号教学楼之间的广场(编号:29);
(2)图书馆北侧广场(编号:30).
二、征集要求
(一)设施命名,是校园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,应切合我院特征,体现学院丰厚的文化内涵,有利于培育校园文化、提升文化品位。
(二)命名要有独创性、新颖性、时代性,要形成统一的系统与风格,限2—4个字,要有对名字涵义的阐释。
(三)意义应指向单纯,以免生误解和歧义;寓意应该内蕴丰厚、平正通达;易识、易记、易诵。前后左右宜呼应,成互补、对称格局。
(四)桥名、湖名要求高尚典雅、富有诗意。
(五)投稿稿件请务必写上楼名、路名、桥名的代号。
三、投稿联系方式
稿件请投至学院办公室秘书科;
联系电话:8109002;
联系人:杨老师、周老师;
E-mail:swmishuke@163.com。
四、截止时间:2009年11月15日。
五、评选及奖励办法
(一)由办公室牵头,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,对所有的征集稿进行认真评选,提出推荐名单。
(二)由学院院长办公会对推荐稿进行审议确定。
(三)所有采用的命名,均张榜公布,并注明命名人。对采用的命名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(四)命名一经采用,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所有。
六、参加对象:全体师生。
山东外国语职业学院
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

|